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审核结果公告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10号
宾瑞秀申请确权登记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永发新村三街51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属平南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有平南街道办事处的《证明》,胡善玲于2000年4月17日在平南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购买宅地***编号NO:0001659号,胡善玲于2005年10月20日转让给宾瑞秀,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书》,平南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5年10月21日出具《证明》,2005年11月16日重新于宾瑞秀签订《房地产开发用地转让协议书》。宾瑞秀于2005年11月25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5293号。土地面积为面积72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至水沟;南至吕文纲宅;西至街道;北至吕荣新宅,均以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土地使用面积72平方米,建筑面积456.7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关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导建设的老旧开发区房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和“无权属争议”事项的处理规定,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或平南街道办事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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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