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龙自强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龙自强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井不动产登公(2023)63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联系电话:0833—3717628。
被继承 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单位:㎡)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丁文华 |
龙自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5号2栋2单元4层1号 |
|
511****28018GB00023F00020036 |
52.32㎡/109.22㎡ |
龙自强50% 龙成50% |
公示单位: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