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如何办理有关房屋租赁凭证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在深接受义务教育的,应该及时更新居住、租赁等信息,并提供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南山区房屋租赁业务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咨 询 电 话 | 地 址 | ||
业 务 办 理 部 门 | 南头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6163656 | 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街道办一楼 |
南山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47796 | 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 | |
蛇口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6684403 | 南山区蛇口新街蛇口街道办事处大厦2楼 | |
招商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6678582 |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51号倚园大厦一楼 | |
西丽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6528808 | 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事处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 |
沙河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86610504 | 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 | |
粤海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6741195 26***8599 | 南山区科智西路5号科苑西25栋2楼东侧(粤海) 南山区南海大道粤海大厦1楼(南油) | |
桃源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 26991627 | 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村丽山路与学苑大道交汇处桃源办事处办公大楼302 |
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