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整改工作
验收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二““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2:“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
二、责任单位
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整改情况
措施1:开展“两高”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对存量“两高”项目和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逐一核查。经自查,目前我县没有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存量项目9个,共有存量12500kVA矿热炉10台、3100kVA精炼炉1台、1250kVA电炉2台,均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审批手续完善。
四、验收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我局自行组织验收,查阅整改台账,我单位认为整改目标已经达成。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3-4253996
联系地址: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灌阳县胜利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