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3模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近年来,兴化市司法局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全市239个村(社区)创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村(社区)创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3年,依托“里下河红色法治文化项目建设与实践教育”普法创新项目,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提档升级,不断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党建+法治”,关键带动,创建氛围浓厚。充分发挥“党建+法治”模式,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基层力量,3092名“法律明白人”变身“法治带头人”,每人示范带动一片。目前,创建氛围浓厚,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普遍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是“融合+振兴”,加强联动,创建效果多元。切实发挥法治工作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基础支撑作用,不断强化“产业链+法律服务”的品牌思维,在创建工作中加强与民政、农村农业等部门联系对接,与特色田园乡村、森林乡村、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深度融合,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创建效果多元化。
三是“目标+提升”,动态管理,创建提升并举。明确目标,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坚持目标和提升相结合,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抽查复核,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摘牌。鼓励和推动未命名的村(社区)积极参与创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