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案件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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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4日发表
灵川县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案件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11-07 11:05:00 来源: 灵川县人民政府
按照“调度整改、挂图作战、建账督办、整改一个、核查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工作的要求,我县37件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投诉情况 | 市政府网站公示措施 | 处理情况 | 办结情况 | |||
序号 | 批次-序号 | 举报内容 | 责任单位 | |||
1 | 第二十九批20 | 反映金山化工公司未经庄屋村委东宅村村民的同意擅自在金峰山附近的鸭水塘山、奶子头山、灯草湾一带大范围开山采石,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该公司未办理以上地点的采石相关许可证。要求立即制止金山化工公司在鸭水塘山、奶子头山、灯草湾山一带放炮采石行为,恢复山林自然生态。 | 潭下镇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局 | 1.由灵川县国土资源局依相关规定完善灵川县潭下独石场采石场延采矿权续审批手续。 2.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开采行为依法查处。 | 1.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报告。 2.2018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批示为独石山采石场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手续,采矿许可证号C4503***********0070214。 | 已办结 |
2 | 第二十一批13 | 该镇从古桥下生活污水直排漓江,异味大。 | 大圩镇政府 | 灵川县人民政府立即对该排放渠道进行进行卫生清理,防止杂物进入漓江水体;争取落实污水管道建设资金,于2018年12月底完成管道建设,完善该区域的雨污分流设施,将污水全部接入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大圩镇人民政府对该排放渠道进行进行卫生清理,防止杂物进入漓江水体;落实污水管道建设资金,于2018年12月10日大圩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完成铺装,该排水口污水已接入大圩污水处理厂,临时截断污水,污水不再排入漓江。2019年元月初排水口收集池开始施工,3月收集池建成,管线铺装150米,解决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问题。 | 已办结 |
如对以上公式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1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421 联系地址:桂林市灵川县银渠路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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