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中高考复习考试期间加强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灵通字〔2019〕3号)
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中、高考复习考试期间加强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灵通字〔2019〕3号)
2019-05-29 08:58:00 来源: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广大学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在6月1日至6月8日、6月18日至6月26日两个时间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停止办理中午、夜间施工申报。县城及八里街等区域,凡在居民住宅楼、文教卫生单位附近的建筑工地,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时段一律停止机械作业。
二、学校和考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噪声控制期间24小时不得进行机械及有噪声产生的施工作业。
三、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五、严格控制工厂、学校等单位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禁在经营活动中采用高噪声手段招揽顾客。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的噪声不得扰民。
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体旅局等单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县环保局投诉举报电话:6811708
县公安局投诉举报电话:110
县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6812272
县文广体旅局投诉举报电话:6812428
县住建局投诉举报电话:6812493
灵川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