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通告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组于2017年10月9日至12月9日进驻,对区财政局等17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
本轮巡察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六项纪律,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执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巡察的重点内容是:1.党的领导方面,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2.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性党规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是否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5.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以及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监督不力和不按驻村要求开展工作等问题。6.注重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以及所管辖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各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组 别 | 负责巡察单位 | 巡察组负责人 | 举报电话 | 信箱 |
第一巡察组 | 区财政局 区粮食局 | 组 长:黄运权 副组长:刘 惠 | 189****1711 | 钦北区廉政教育基地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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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巡察组 | 区人社局 区编委办 区直属工委 | 组 长:刘海明 副组长:韦倩婵 | 189****6133 | |
第三巡察组 | 区住建局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组 长:黄奕龙 副组长:刘彩慧 | 181****1012 | |
第四巡察组 | 区交通运输局 区物价局 区工商联 | 组 长:陈秋婷 副组长:黄 勇 | 181****1022 | |
第五巡察组 | 区供销社 区民政局 | 组 长:廖锦花 副组长:谭汝春 | 181****1108 | |
第六巡察组 | 区教育局 区农机中心(局) | 组 长:黄 珍 副组长:吴少霞 | 181****1255 | |
第七巡察组 | 区卫计局 区旅游局 区档案局 | 组 长:利 斌 副组长:梁家燕 | 181****1538 |
欢迎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11月1日后下午2:30-5:3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区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