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埇镇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石埇镇人民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项)
序号 | 抽查 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范围 | 抽查标准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100% | 5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 检查基本农田地块是否被占用; 2、 检查基本农田面积数量是否减少、质量是否降低; | |
2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 2.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系数; 3.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4.生产安全防护措施。 | |
3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村、社区及村民小组及生产经营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消防组织机构; 2.消防工作制度; 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4.消防安全隐患。 | |
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的检查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安全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情况。 | |
5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检查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用人单位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用人单位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
6 | 对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否采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措施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2.是否有动物免疫档案材料; 3.畜禽免疫户口册登记情况 ; 4.猪: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口蹄疫抗体存在情况 ; 5.禽类:禽流感抗体存在情况 6.牛:牛口蹄疫抗体存在情况。 | |
7 | 对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村民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村民委员会为民服务记录; 2.村民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记录; 3.村民委员会委员值班记录; 4.各种惠农政策传达执行情况。 | |
8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三条。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单位或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向其成员(村民)筹资筹劳情况; 2.存在强迫农民以资代劳情况退还违法收取资金情况。 | |
9 | 对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第十四条。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的特困人员资格认定的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特困人员书面申请; 2.特困人员困难类别; 3.村委会帮助开具的证明材料。 | |
10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第九条。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单位或个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书面申请; 2.村委会帮助开具的证明材料; 3.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审核、公示。 | |
11 | 农村五保户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 456号)第七条。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申请农村五保户的个人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 2.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报告; 3.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记录材料; 4.民主评议公告; 5.镇人民政府对评议的审核意见。 | |
12 | 对畜禽规模化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监督检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号)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畜禽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情况; 2.防治畜禽规模化养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防治措施开展情况。 | |
13 | 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石埇镇人民政府 | 石埇镇辖区内矿山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100% | 2次/年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1、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2、尾矿库的管理情况; 3、污水的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