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抚恤政策,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新闻宣传、纪检监察、法治、统战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委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和印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制度,策划并组织实施党建活动;负责党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会务保障、政务公开、综合调研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系统工会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四)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主要负责做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承担移交地方安置的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到地方后自主就业事务的落实等工作;主要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
(五)优抚军休褒扬科。主要负责涉及退役军人及其他服务对象优待抚恤相关工作;开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以及烈士相关工作;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3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联系方式:025-83682867
六、负责人姓名:马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