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规划区名称及概要:
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概要: 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均衡区域产业发展,临淄经济开发区对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规划面积为1030.78公顷,四至范围:北至梧台路、西至博临路、南至青银高速、东至辛河路-张皇路-鹏达环保东侧,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包括健康医药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及配套服务产业。
二、规划区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陆域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和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均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临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规划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
⑵废气:废气主要是园区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经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⑶固体废物: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依据其性质不同,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处置。
⑷噪声:区域噪声源主要以工业和交通声源为主,各个企业应对企业内的声源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道路交通噪声能够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根据对规划区环境和资源等承载力分析,规划区各项指标的承载力均有一定的容量,能够满足规划区的发展需求。产业园各入驻企业应重点落实颗粒物、二氧化氮总量控制和倍量替代制度,逐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四、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规划合理性分析
通过对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规划的分析,规划区选址较为合理,能够充分发挥该处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主导产业明晰,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较为合理;规划与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
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内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均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临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规划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规划依托区外宏达热电集中供热,园区入区企业工艺废气经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环保措施可行,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通过对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的分析,园区选址较为合理、建设与各级规划相协调、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区内采取的各种环保措施可行。综合分析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可通过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30日,可同时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规划实施单位: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0533-7871285 |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 |
公众意见表.docx
临淄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全本公示.pdf
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