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告
广西田阳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4日我局与你方签订编号为田阳土出字[2019]006号(电子监管号为4510212019B0015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面积为3809.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1504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条约定: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二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2019年4年3日之前支付人民币柒佰伍拾贰万元(7520000元), 第二期2019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人民币柒佰伍拾贰万元(7520000元)。即你公司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付清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因你方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具体详见以下附表),经我局多次催告仍未履行,鉴于你方已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我局决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退还已收取的土地出让金631万元。
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解除通知,双方签订的《出让合同》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解除,同时,我局保留寻求司法途径向你方追偿的权利。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附表:
电子监管号 | 合同编号 | 成交额(万元) | 欠缴出让价款 (万元) | 违约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12月27日)(万元) | 备注 |
4510212019B00150 | 田阳土出字[2019]006号 | 1504 | 873 | 1030.740208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776-3280578)
百色市田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