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12月15日,政协南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晏兆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柏遵国、董尚梅、江蛟,县政协秘书长余猛参加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郑昌俊出席会议。
晏兆品指出,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全体政协委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要完善会议材料,进一步推敲、打磨、校对大会发言、主持词、会议指南等材料,努力做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要抓好提案征集,各位常委、活动组长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既要带头写好提案,也要积极指导其他委员写好提案,确保发出更多的“政协好声音”,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要严守大会纪律、积极建言献策、提交高质量提案,以过硬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履职成效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新形象。
会议协商通过了《政协南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草案)》;通报了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审议通过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和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拟免去和增补十一届县政协委员名单(草案);协商通过了县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讨论稿)、2022年度优秀政协委员活动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信息、优秀“三亲”史料、优秀提案、提案办理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草案)。会议还对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就召开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有关安排作说明。(全媒体记者 宋志轶 通讯员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