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乐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民政发〔2021〕21号
关于印发民乐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民乐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民乐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教育部紧急部署各地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有关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安稳〔2021〕12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紧急通知》(玉政办函〔2021〕25号)等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北流市新丰镇健乐幼儿园伤人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坚决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减少各种危害师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时间和范围
在全镇各级各类学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2021年4月29日至5月28日)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初中、小学、幼儿园等,要求不漏一个学校,不漏一个教学点。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是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
将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按规定开设公共
安全教育课程和法治教育课,开足开齐课程,认真备好课,写好
教案,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生是否有安全教育课本、安全课作业;是否按规定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内容包括防火、防震、防溺水、抗灾和紧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演练等,增强学生应急逃生、自我保护及自救互救能力。
(二)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情况。检查学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持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是否积极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观看防溺水视频、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横幅标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是否教育学生熟记并做到“防溺水六不准”,是否帮助学生掌握台风、暴雨、洪涝情况下的避险知识,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是否通过发放《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是否提醒和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特别是做好学生在假期及放学时间的安全监管。
(三)校园安防管理情况。是否做到“七个落实”:一是排查各类幼儿园是否落实证照齐全、具备相关规定办学条件的情况;二是检查学校保安人员配备情况、配备安保器械情况、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连接及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校园封闭管理情况,了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要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将因家庭变故、下岗失业、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导致心态失衡、有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对校园安保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评估,对保安不合格、不能发挥作用的,是否坚决清理、更换;对发现苗头性问题的,是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极端事件;三是检查校园大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了解校园保卫工作是否落实;四是检查校园24小时巡逻制度落实情况,了解学生午休、晚自习和晚上睡觉期间的安全防范管理措施是否落实;五是检查严防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开展情况,了解源头管制是否落实;六是检查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登记情况,了解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四个一律”(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闲散可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段一律安排教师和保安人员在门口护送)是否落实;七是检查学校对学生上课期间出校园的把关管理落实情况,上课期间学生离校须办理请假等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准随意离校。
(四)学校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社会治安问题落实情况。是否及时排查并调解涉校矛盾纠纷,防止因征地拆迁等涉校矛盾纠纷引发威胁学生安全事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和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防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娱乐场所、涉校路段交通设施等;是否做到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人行横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校园周边内无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学校大门200米内无摆设摊点、流动小吃车、占用人行道乱摆乱设等现象。
(五)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校内是否配合地形、地物设置相关交通安全标志、绘设标线;是否落实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传授给学生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出行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社会接送学生车辆,不乘坐拖拉机、载货车、三轮车等非法客运车辆;是否明确让学生知道小学生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学生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驾驶摩托车;有校车(幼儿接送车)的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和台账管理,定期检查保养,按要求配备应急锤、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和应急设施设备,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杜绝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做到“四检查”“五严禁”。“四检查”:检查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是否办理,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检查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是否到位;检查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餐具消毒制度、48小时食品留样等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检查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培训和体检。“五严禁”: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过期、霉变或腐败的食品及原料进入学校食堂;严禁学校食堂购入并出售熟肉制品、豆浆等食物;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制作豆角类(四季豆)菜;严禁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过夜的剩饭菜,提供未经煮沸的开水,坚决防范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加强校园内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管理。排查消防生命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消防车道出入和路面及两侧是否划设醒目标志,是否设置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排查学校办公楼、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报警器、应急灯、灭火器、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情况使用,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防设施缺损的要及时完善;学校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施防火器材使用训练和避难逃生方法及逃生路线演练;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可正常使用;电线线路、电压、插座、电器用品等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负荷量;是否有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情况。
(八)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学校是否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建立校园、寝室夜巡制度,是否落实夜巡值班人员,是否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配备专职女管理员,是否强化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是否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防火管理,严禁私自使用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学校宿舍管理员是否每天进行一次宿舍内管制刀具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不定期地抽查宿舍管制刀具的情况。
(九)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化学实验室里危险药品管理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图书馆、地下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十)学校卫生常态防疫落实情况。教育部门、各学校是否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预案。是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制度,是否及时了解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其他传染病例是否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确保新冠肺炎病例和其他传染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努力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十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学校是否设立心理辅导室,安排专职教师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认真上好心理辅导课,积极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积极开展对问题学生的谈心谈话。是否开展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摸底排查,对身心存在问题的学生,是否与家长沟通联系,并做好***帮扶工作,对因身心健康问题不适合在校继续上学的学生,是否动员其家长及本人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进行休学调养,待好转后再继续就读。
四、排查督查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
组 长:邓泽海
副组长:梁维新
成 员: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涉及村驻村干部和小学校长
督查范围:罗政村、民乐村、茶垌村、元常村、万平村、莲塘村、萝村、民乐镇第一初级中学、民乐镇第二初级中学
(二)第二组
组 长:刘家业
副组长:黄俊
成 员: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涉及村驻村干部和小学校长
督查范围:水岸村、新旺村、石塘村、会众村、南庆村、斗口村、贺平村、大容村、石垌村、桃冲村、民乐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落实,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推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涉及安全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制度缺失的,要迅速制定;制度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做到“谁主管、谁排查、谁负责”。
(三)加强校门管理。镇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会同镇派出所认真落实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完善“护学岗”制度,确保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根据周边交通情况,实施错峰上下学,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区域,避免人员、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聚集停留。要加强学校门卫值守、登记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四)加强排查整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在着力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列出清单,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交流、及时汇报,多方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任务。
(五)严肃纪律问责。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没有认真履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问责,以铁的问责强势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六)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每天17:00前将当天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表和整改情况报送至镇中心校,由镇中心校汇总整理后及时报市教育局安全股。
***:北流市民乐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民乐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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