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市监发〔2020〕27号(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容市监发〔2020〕27号
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所:
现将《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6月5日
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责任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登记 事项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企个股 |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认缴等级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 |||||
2 | 公示 信息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企个股 |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3 | 合同行为 检查 | 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检查 | 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企个股 | ||
4 | 价格行为 检查 | 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抽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 价监 竞争股 | ||
对市场形成价格行为的抽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四十条。 | |||||
对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抽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 |||||
对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抽查 | 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价监 竞争股 | ||||
5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查处检查 | 平台经营者是否建立有平台上经营者登记备案的基本信息制度 | 全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 | 网监股 | ||
平台经营者是否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 ||||||||||
平台经营者是否制定有平台上经营者公示信息管理制度 | ||||||||||
平台经营者是否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 ||||||||||
平台经营者是否有搭售行为 | ||||||||||
平台经营者是否区分自营的业务 | ||||||||||
6 | 广告行为 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网监股 |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7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代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质量股 |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质量股 | ||||
食品安全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 质量股 | ||||
8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质量股 | ||
9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食品销售企业(者)检查 | 主体资质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 流通股 | ||
冷藏冷冻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
农村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
小食杂店 | 预包装食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10 | 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食品生产 流通股 | ||
11 | 食用农产品集中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市、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 流通股 |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市、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 | ||||||
12 | 食品销售 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食品生产 流通股 |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
食盐零售 监督检查 | 食盐零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13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食品生产 流通股 | ||
14 | 专利真实性和专利标识标注规范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知识产权股 |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
专利标识标注规范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 | |||||
15 | 商标使用行为的 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知识产权股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十六条 | |||||
商标印制企业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16 | 商标代理行为的 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并备案的商标业务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 知识产权股 | ||
17 | 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 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特种设备股 | ||
18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特种设备股 | ||
19 | 计量监督 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计量股 |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20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 计量股 | ||
21 | 市场类 标准监督 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计量股 | ||
22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食品餐饮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印发 |
1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