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各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现将《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贺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的通知》(贺财教〔2022〕10号)精神,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引导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制定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分配的依据
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依据主要有: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
(二)《关于印发<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贺教学教〔2020〕30号);
(三)《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新认定的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的通知》(贺教学教〔2021〕31号);
(四)《贺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的通知》(贺财教〔2022〕10号);
(五)《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二、奖补资金的类型
本次分配的奖补资金为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
三、奖补资金的分配
贺州市财政局下达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市级资金)共4.5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和《关于印发<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贺教学教〔2020〕30号)以及《贺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的通知》(贺财教〔2022〕10号)的规定,安排4.5万元按每所0.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补给2021年认定的9所贺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此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具体安排详见***1“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表”)
四、奖补资金的监督
各有关幼儿园对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的使用应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奖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表
2.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使用承诺书
***1 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分配表.xls
***2 八步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补资金使用承诺书.doc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