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丨钟山一男子滥伐自家林木157株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由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赵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1857.5元,并承担全部鉴定费用。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支持。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赵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在自家承包山场砍伐自种桉树157株,经鉴定,林木采伐现场的森林类别为公益林,由于赵某某滥伐林木的行为也造成了森林资源被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对赵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和鉴定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农村地区私自砍伐自种树木现象多发频发,砍伐林木切莫大意。若要砍伐树木,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进行采伐,滥伐林木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需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容易,修复难,绿水青山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守护!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