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凤山县耐心服装加工厂为凤山县就业扶贫车间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调查核实,凤山县耐心服装加工厂符合就业扶贫车间的条件及要求,经研究,决定认定凤山县耐心服装加工厂为我县“就业扶贫车间”。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3日。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