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大化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了《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h.gov.cn/html/zfxxgk/zzjg/shzj/lyj/qtxxdhfpkfb/)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化县建丰路93号,邮编:530800,电话:0778-5812139,电子邮箱:gxdhfp@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提高政府公信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任担任组长,办一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综合股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收集管理、审核、公开发布等流程,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满足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17年我办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我办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借力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丰富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版块内容,方便群众一站式查阅政府信息、便民服务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办通过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扶贫政策信息公开7条、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开7条、扶贫对象7条、扶贫补助(小额信贷、雨露计划)公开14条、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行项目、对口帮扶项目公示公告)22条、规范性文件公开11条、其他15条。
(二)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办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设立领导简介、机构职责、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版块,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使群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我县扶贫对象、贫困退出、扶贫成效、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的有关信息。同时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站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内容不全面、不及时。
2018年,我办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总结信息公开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发挥沟通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大化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