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9〕95号南丹县桥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19〕95号《南丹县桥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广西生态环境金不换”***精神,为开展好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桥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18〕142号),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对桥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以保障桥村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三、整治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重新划定该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完善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
2.关闭保护区内的采石场。
3.责成保护区内有关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实施关停。
4.督促道路施工单位建设完善穿越保护区路段的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
5.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区域,尽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无法避开的应在保护区边界处设置预警标识、限速标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6.制定保护区交通穿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农药、化肥的使用。
8.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护区标志。
四、整治的期限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