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海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拟认定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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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26日发表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佛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方案》(佛建〔2021〕55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通知》《佛山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佛府办〔2022〕13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项目进行审查。下列项目已通过部门联审,拟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86220039
公务邮箱:jsj_zfk@nanhai.gov.cn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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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8:56: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