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扫黑除恶三年成效显著共打掉黑恶团伙90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835起
12月30日从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三年共打掉黑恶团伙90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30人,破获涉黑涉恶案件835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2.5亿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县(区)、开发区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市建立了由法检公相关人员及律师组成的专家库,为专项斗争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斗争深入扎实开展。
三年来,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我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今年我市扎实开展以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为重点的“六清”行动和年底前的“百日会战”。
截至目前,在审查起诉方面,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恶案件130件8***人。在依法审判方面,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130件8***人,已经全部审结,审判后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106件683人。依法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损失等共计5.91亿元,对38名涉黑恶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依法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受理69件514人,审结68件509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一体化推进惩“腐”、打“伞”、追责,持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2018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187件,结案1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3人,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截至目前,在“六清”行动“线索清仓”方面,全国扫黑办和自治区扫黑办转办的272条线索均已办结;在“逃犯清零”方面,公安部确定的我市***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已全部到案;在“案件清结”方面,中央和自治区督办的各类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一审审结;在“伞网清除”方面,对2020年2月底前立案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案件已全部查结;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法院已生效涉黑恶案件共立执行案件67件,应执行涉案财物2020.09万元,已依法处置、执行涉案财物1108.79万元,执行到位率54.38%;在“行业清源”方面,我市发出的820份“三书一函”全部完成整改。
另外,自治区部署开展“百日会战”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新打掉涉黑组织3个,刑拘涉黑组织案件嫌疑人29人;新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0个,刑拘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嫌疑人113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16件。
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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