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四项举措严把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
为了切实提高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积极创新思路,找准突破口,严把四关,规范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严把项目立项关。推行支农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准入规则,将项目的内容、资金规模和申报要求向社会公开,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保证公开、公平;制定分类指导办法,对入选项目的企业、组织或农户,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有选择地进行重点扶持或引导;对承担项目的企业、组织或农户,做到事前考察,并要求其法人提交绩效报告。
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契机,将相关农口部门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严格按照集中支付核拨程序拨付资金,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此外,采取按工程量分期核拨补助资金办法,要求预拨工程款必须提供有效的工程合同或总体规划,进度款必须由监理、财政和相关工程部门确认支付签证,竣工工程按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资金结算。
三是严把监督使用关。对政府购买性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对工程项目、物资物料采购等也打包纳入政府采购,进一步完善资金的使用监督。同时,注重与主管部门、乡镇之间的信息沟通,下达资金文件尽可能详细列示项目内容、资金规模和补助办法,便于乡(镇、办事处)财政部门操作,同时也有利于日后的监督和绩效评价,防止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在项目审批立项后,按报帐制要求,财政部门先预付项目启动资金,然后通过实地考察,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竣工后进行验收,项目合格按规定程序拨付剩余资金。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工程,一律不兑现项目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要求进行改进完善,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加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确保惠农支农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