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六批)
近日,收到山西省环境保护晋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已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了严肃处理。现将第六批8件典型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泽州县南村镇冯沟村王林虎、王相庭养猪场养殖废水、粪便排入河流,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2016年8月8日,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畜牧局、南村镇政府经现场核查,以上两家养猪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少许粪便堆存于场区外侧,因近期降雨较大,部分粪便随雨水流入村里一河渠,污染周边环境。对此,县环保局、畜牧局、南村镇政府经和两家养殖场协商,要求其从即日起不得新购进种猪,粪便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排放。由南村镇政府和冯沟村村委协调养殖户的重新选址并于4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新建养殖场要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由于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不到位,由南村镇纪委对该养猪场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冯沟村村委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二、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小后河村西有多个废品收购站,距离居民区特别近,夜间经常焚烧废品垃圾,气味特别呛人,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这些废品收购站是在2007年为集中整治市区废品收购站小、散、乱顽疾,由城区在该区域投资600万元筹建的可回收垃圾分类中转站项目。由于部分废品收购站人员环保观念淡薄,为节约成本,偶尔有焚烧废品现象。对此,西上庄、西街办事处已通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完善环保措施、收购站负责人书面承诺等举措,坚决禁止垃圾焚烧行为,确保废品收购站在经营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同时,西上庄、西街办事处将严格按照西北片区改造规划,坚决禁止新建废品场站。同时引导现有废品收购企业,按政府规划逐步搬离建成区。
三、高平市陈区镇浩庄村有一养猪场距离村民住宅10米左右,气味呛人,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是胡太山养猪场,位于高平市陈区镇浩庄村南,东侧与举报人住房距离约20米。该养猪厂属于农户散养,离住户太近,不符合养殖业环保要求,为此,高平市相关部门要求该养猪场加强环境管理,坚持做到每天打扫猪舍,日产日清猪粪,并对猪舍周边进行石灰刷白消毒,消除气味、蚊蝇等,严禁外排猪粪等污染物,待镇政府和村委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后,实施搬迁。
同时,陈区镇党委政府对浩庄村村委主任胡文明给予通报批评,对浩庄村环保信息员袁中山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面检查。
四、城区凤台小区有小吃摊摆在楼前,油烟味进入家中,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凤台小区内道路两侧有摊点31个,其中,小吃摊点21个,使用的是液化气灶,未发现使用燃煤炉具现象,但小吃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确实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为此,东街办事处与凤台社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从8月7日起集中利用3天时间,对进入小区内的小商小贩进行宣传、劝阻、引导、清理,截止8月9日,小区内的小商小贩已经全部清理,目前无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同时,凤台社区每天在小区东南西北四个主要出入口,安排人员值守,防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
五、城区屋厦桥往凤凰山方向附近有个“郭光会煤球厂”(比较隐蔽)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地方原有个煤球厂,负责人为郭光会,租用原屋厦村煤矿场地,该厂已取缔多年。近期,杨学东临时占用该煤球厂,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对此,西上庄办事处已对杨学东煤球厂进行了断电,现场拆除设备2台,清理煤泥20吨。场地负责人郭光会承诺将该场地收回,不再作为煤球厂使用。同时西上庄办事处对屋厦村村委主任张全太、村党支部书记郭建平、办事处包村干部王林峰进行诫勉谈话;对该村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郭光会(非中共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处通报批评。
城区政府要求西上庄办事处以此引以为戒,加强巡查,进一步完善环保网格化的运行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此类煤球厂出现反弹。
六、城区文昌东街市医院西海鲜大酒店每天早晨将进鱼的水倾倒路边,腥味呛人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2016年8月11日,城区行政执法大队对海鲜大酒店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海鲜大酒店存在将进鱼的水倾倒路边的违法行为。对此,该大队当场对该店给予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将路面清理干净,不得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七、泽州县南村镇尚峪村采石场粉尘和噪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采石场是南村镇鑫岩石灰岩矿,2015年2月17日,泽州县环保局对其年产45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属建设项目。2016年8月9日,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南村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项目防风抑尘网已安装完成,正在建设料棚,施工中挖掘机破碎锤作业时有部分扬尘产生,并伴有间歇性噪音,对此,泽州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在建设期间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所有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八、阳城县芹池镇阳陵村后有一个洗煤厂所产生的煤粉尘污染周边庄稼地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人所反映的洗煤厂是阳城县圣昌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一期60万吨/年洗煤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二期180万吨/年洗煤改造项目未环保竣工验收。2016年6月8日,阳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二期项目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8月15日,阳城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期正常生产,二期处于停产状态。根据山西宏鑫泰达环境检测公司2016年7月27日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除尘器粉尘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与举报人当面了解和通过对周边农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为该公司运输车辆引起的路面扬尘。对此,该公司已与阳陵村村委达成协议,由村委组织专人对运输沿线道路定时清扫,并由厂方负责对沿线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同时,阳城县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法现象将坚决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