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部署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三大攻坚战”和“三大战略目标”以及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五城联创”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的矛盾纠纷以及本地区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在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通过集中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地区不和谐因素,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的目标。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加以谋划和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信息报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五城联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人民调解专项活动贯穿全年,分3个阶段进行。(李慧民 郭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