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滨海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寿光(滨海)产业园规划”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园区控制性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南起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街,北至德龙烟铁路,西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东到弥河分支。
园区功能定位:以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引进国家支持、符合标准的先进制造业、新技术新能源以及现代物流贸易项目,项目投资强度、能耗、环保、安全等要符合相关准入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牟主任
联系电话:157****0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正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83****1755(毕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见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E5%85%B3%E4%BA%8E%E5%8F%91%E5%B8%83%E3%80%8A%E7%8E%AF%E5%A2%83%E5%BD%B1%E5%93%8D%E8%AF%84%E4%BB%B7%E5%85%AC%E4%BC%97%E5%8F%82%E4%B8%8E%E5%8A%9E%E6%B3%95%E3%80%8B%E9%85%8D%E5%A5%97%E6%96%87%E4%BB%B6%E7%9A%84%E5%85%AC%E5%91%8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请发送至sdzshp2019@163.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