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村街龙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朱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朱村街龙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朱街函〔2022〕33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同意朱村街龙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朱村街龙岗村维新社和向西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个生态式停车场面积1118平方米,小菜园竹篱笆长度2086米,排水沟长度996米,实施硬底化面积2320平方米,提升人行道面积240平方米,砌块路面面积600平方米,绿化面积658平方米,墙绘面积254平方米,升级3个篮球场、8个树池、1个小公园面积67平方米、1个村入口标识,升级空地面积320平方米,破除及修复路面面积608平方米,新建排水管长度96米、人行道面积829平方米,拓宽车行道面积205平方米,水沟加设盖板长度270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5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预备费20.3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朱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31日
***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朱村街龙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朱村街龙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