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县YG202201地块指标论证公示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YG2022-01#地块指标论证
公 示
盐边自规〔2022〕20号
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我局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了《盐边县YG2022-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并于2022年6月10日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现场、盐边县公众信息网。
二、公示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的,则请通过电话或书面邮寄方式向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具以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室
联 系 人:苏峰
邮 编:617100;联系电话:86***959
特此公示。
***:1.盐边县YG2022-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简介
2.盐边县YG2022-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附图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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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YG2022-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简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盐边县坚持工业思维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用工业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形成晚熟芒果、优质蚕桑、现代林业、生态养殖、绿色蔬菜五大主导产业,建成了集中连片万亩示范基地10个,亿元农业产业7个。
盐边县县域内布置少量的工业用地用于农村产业发展,但仍存在用地布置不均衡、用地缺口大等问题。为解决盐边县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文件精神,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以促进盐边县农业设施生产的持续发展,盘活乡镇闲置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拟在盐边县红格镇和爱村建果袋生产厂,由于用地不在集镇规划范围内,用地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缺乏行政许可依据,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对其进行规划指标研究论证,以确定用地的规划条件。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划指标
论证地块位于盐边县红格镇和爱村顺山组,距离红格镇人民政府直线距离约12.7公里,用地面积3007.97㎡。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盐边县地方的发展要求,项目实施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规划用地规划指标的确定,充分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因此,本次研究确定的规划用地及指标较为合理可行,有利于加强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0.8,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