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18046号关于沿街实体店
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
当前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并于今年8月下旬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一是深入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进一步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和校核纠错工作机制,新发放的增量代码应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实现全量共享,确保按国家和省要求完成代码信息共享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工作机制。建立规范的信用记录工作机制,在业务受理时要核对、载明信用主体的合法名称和对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在业务办结或行政决定产生并生效时按照信息数据项要求予以规范并实现电子化储存。三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做出公开承诺。在信用门户网站设置“信用承诺”专区,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通过信用承诺加强信用约束。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发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归集、披露、应用枢纽作用,为信用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共享使用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
二、深入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和联合奖惩
一是规范认定信用“红黑名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直等有关部门确立的标准认定相关领域红黑名单,且及时将红黑名单信息推送至 “信用菏泽”网站集中公示,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基础支撑。二是促进信用平台信息政府部门共享应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将市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确保按照履职需要“应查尽查”、“奖惩到位”。健全政府与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其它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联合奖惩文件。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文件规定,以及国家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使用,运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管理系统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开展联合激励活动、创新设计联合激励服务产品,积极推出和推广“信易贷”、“信易债”、“银税互动”等信用激励服务产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开展联合奖惩专项活动,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四是建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信用修复的有关规定,作出失信认定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群团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的具体范围、办理程序。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信用的市场主体,及时取消惩戒措施。五是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障。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的“信息知情权”、“信息异议权”、“信用修复权”。制定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培训方案,对涉及本地的联合惩戒对象、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培训。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9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快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强化政务信用信息使用。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债务领域、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9号),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为,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严格落实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三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发改信用〔2018〕309号),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加快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同时,充分发挥电商平台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发挥社会征信机构在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中的作用,发挥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五是加强城市信用建设。结合国家最新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方法,针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4个方面内容,对照信用事件、信用制度、信用工作落实、信用信息透明度、信用市场、重大失信事件、重大失信事件的政府反馈、重大诚信事件等方面评价维度,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定期开展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力促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结果中争先进位。六是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部门关于推进全省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征信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征信宣传教育在推进诚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构建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增进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金融支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扶贫开发和金融精准扶贫到户,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四、深入推进信用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信用宣传工作。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充分发挥信用菏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宣传解读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事件、信用制度、政策文件、信用工作动态。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和诚信典型案例。二是强化社会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建设列为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教育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制定公民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或设置信用管理专业,加强信用课题研究。积极开展诚信知识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