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编办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监管,根据《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菏编办发〔2017〕9号)和《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菏编办〔2017〕53号)要求,利用随机抽取软件,在监督检查室的监督下,我们从市直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0家事业单位,随机选派了3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材料、网上检查”的程序,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一)山东省菏泽市曹州公证处
从整体情况看,该单位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效率高,印章、法人证书等事项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在实地检查中未发现违规问题。
(二)菏泽市方志馆
该单位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全,职能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擅自停止或超出宗旨活动的行为。对该单位法人证书管理、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事项。
(三)菏泽市艺术研究所
该单位能够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业务,并且与登记事项内容一致,各类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能够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存在的问题:现住所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住所不一致,至今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菏泽市体育产业服务中心
该单位内部制度健全,能够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按要求妥善保管,按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存在问题: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二是该单位目前没有独立的办公住所,工作人员均抽借到局机关相关科室。
(五)菏泽市城乡供水管理中心
该单位为撤销市水利经济管理处后,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能按时及时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按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能够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该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二是未制定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三是单位整合后,按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不到位。
(六)菏泽市电化教育馆
该单位能够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按照“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抓好市县区教育信息中心平台的统筹建设实现网内交流和资源共享。今年装备了7000个多媒体教室,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校的“班班通”工程。职履效能较好,未发现违规问题。
(七)菏泽市交通局运输工程安全监督站
该单位能够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承担全市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年主要开展了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新万福河复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械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市交通工程安全,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存在问题:一是该单位办公住所已变动,至今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二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
(八)菏泽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2016年度未参加年度报告公示;二是单位法人因工作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与公章名称不一致。
(九)菏泽市公路管理局工程三处
该单位为能够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要求进行悬挂并在有效期内,能够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存在问题:经检查发现,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还担任菏泽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存在“双重法人身份”问题,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十)菏泽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该单位履行职能情况良好,能够为广大市民低碳绿色出行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并且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完善交通网络。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未发现违规问题。
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问题整改,***掌握整改情况。被抽查单位,根据书面反馈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具体要求,提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于12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编办。
(三)确保整改效果。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适时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采取查、看、问的形式,检查被抽查单位问题整改和履职效能情况,真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作用。将检查结果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事业单位履职效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情况属实的,可调整检查结果。
监督电话:0530-5310575 联系人:赵国和
0530-5312310 联系人:秦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