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四项措施助推林长制管好资源治出成效
林长制工作推行以来,西峰区按照省、市林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为核心,以加快城乡绿化建设、严格森林资源保护、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强化林业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以组织体系改革、工作机制创新、多部门协同为主要举措,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辐射推动全区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持续增绿,推进森林资源稳步提升。按照全市“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和“一村万树”工程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国土增绿扩容工作。对乡村主干道、农村重点项目场区、乡村振兴示范点等高标准实施,绿化道路186.4公里;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2269.96万元,完成三北工程、森林抚育、植被恢复、补植补造等林业重点工程绿化面积7.69万亩,全面提升了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充分利用各类资金绿化美化农村广场、小游园、居民点等36处、庭院3185户、边角地及废弃地等935.5亩,栽植各类乔木、花灌木59.51万株,实现了村村有林、户户见绿、处处显景的目标。
压实责任,推进林长工作落地见效。建立组织体系抓落实,全区已建成区、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设区级林长11人(总林长2人)、乡级林长107人(总林长16人)、村级林长203人(副林长102人)、草管员99名、护林员168名,形成了“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齐心协力抓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协作管理,建立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机制,明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17个单位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均落实1名分管负责同志为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员,并建立了全区林长制工作微信联络群。
完善创新,构建林地保护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已制定印发《西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西峰区林长制考核办法》《西峰区林长制区级会议制度等四项配套制度》,为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提供制度支撑;推动建立林长联络单位和林长对接机制,推行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和重大问题督办函等“三单一函”工作制度,有力督促指导各级林长将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重点工作督办、信息简报交流等,不断完善全区林长制工作;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各乡镇主要街道、人口密集的广场设立了42面林长公示牌,公开表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更好促进林长履职尽责。
强化督查,提升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定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后,经区林长办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对多个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促进林业治理现代化;区级林长结合森林督查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带头巡林,其余各级林长也都实现常态化巡林,针对发现的情况建立起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按期销号、动态清零,坚决遏制问题增量。截至目前,全区林长累计巡林达500余次,查处毁林占林案件6起,行政处罚6人次,罚款3.2万元。
终审:徐昀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