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全市就业定点培训机构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会议
1月21日上午,全市就业定点培训机构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林出席会议,市就业办、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处负责人,各县区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全市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菏人社【2015】11号)精神,对2014年认定的全市46家定点培训机构、9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颁发了牌匾。王海林对进一步加强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规范管理,全力推进我市培训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管理。彻底整改就业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对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引入竞争机制,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有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二是加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严格控制奖补资金使用范围,2014年首期拨付的6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以及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超范围使用奖补资金、运行情况达不到市级标准的,收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授牌。市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业务指导,争取每年我市都要申报成功1-2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三是不断加强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市人社局将于2月上旬举办创业咨询师培训班,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争取顺利通过5月份考核,实现持证上岗。四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严格现金使用范围,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财务管理,对未设置账簿、未保留原始单据的培训机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资质。五是规范“就业政策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进一步健全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每项就业资金补贴从申请到拨付全程网上运行、时时监管。六是加大调研力度。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从上到下普遍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从解决就业资金良性运转入手,推动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制度、政策和工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