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安定区探索多途径土地整治模式,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步法,进一步落实建设共同责任,形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合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科学合理规划,促进规模整治。按照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整山系、整流域、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设计规划思路,加大单个项目向整村整流域以及多个项目连片实施力度。同时,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与引洮供水田间配套工程项目整合,努力实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目标。
二是严格各项制度,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11项制度的要求,分别与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单位签定了责任制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项目,按“三检制”和“报验制”施工,使项目建设能够切实符合群众的实际需要。同时,在项目区制做公示牌,公告项目概况、土地权属,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专账管理,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对项目资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单独核算;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按照“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批准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严格现金支出管理,避免现金支付。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检查,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把全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四是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监督,维护工程规划设计的严肃性;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对施工中的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对每一项工程都进行随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实行工程监理月报制,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进行指导;推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注重资料收集,加强后期管护。为了管理好项目资料,确定专人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及时整理,分类管理,做到了项目从申报、评审、立项、招投标、实施、管理、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齐备,无一缺漏。同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后期管护暂行办法》,由施工单位与项目实施乡镇政府签订工程移交合同,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的正常运转和长效使用。
2014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3.17万亩,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19万亩(团结镇苏家湾基本农田整理项目1.57万亩;石泉乡石泉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0.62万亩)、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工程0.98万亩。(供稿: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