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六项措施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庆阳市坚持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面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积极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庆阳进程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充分吸收县(区)政府、市直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多方意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突出提升全市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瞄准科技创新突破口和主攻方向,超前部署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定期发布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并进行审核评估和网上公示。
二是健全和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建立公正、科学、明确的项目评审工作管理规则,按照不同立项方式,采取相应的评审程序和方法。完善评审机制,推行视频评审、电话录音、评审结果反馈、立项公示等全过程追溯机制。建立项目负责人科研背景核查制度,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综合考虑负责人和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规范和完善专家遴选制度。建立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市级专家库,完善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主要选取活跃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学术“抬头人”和技术“明白人”参与评审。完善专家轮换、随机抽取、回避、公示等相关制度,建立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确保专家选取使用科学、公正。
四是严格落实项目成果评价验收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对本单位的项目申请、组织实施、资金使用、评价验收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真实性审查,对项目成果委托第三方评价并组织成果登记。非***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验收前,在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入科技报告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是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绩效评价作用,以独立、专业、负责为基本要求,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价,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负责制和信用评价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以及相关研发、管理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
六是研究探索市级科技奖励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省上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政策,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科技奖励制度。鼓励、引导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自律管理的科技奖项,着力提升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整体实力和社会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