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沼综合利用示范区和生态能源示范村建设的遴选公告
关于实施“三沼”综合利用示范区和生态能源示范村建设的遴选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鄂农计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农业绿色发展工作,培育“三沼”综合利用示范区和生态能源示范村,拟在全市范围内对有意向发展“三沼”综合利用模式的规模化种植基地(合作社)开展项目申报遴选,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三沼”综合利用模式先进,具有推广示范价值; (二)沼液沼渣综合利用面积达500亩以上,“三沼”综合利用技术线路成熟,有亮点、有特色,综合种养、绿色发展水平较高,在本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 (三)种植基地1公里范围内有规模以上养殖基地(养猪场年出栏1000头以上,养鸡或鸭场年出笼6万只以上),有充足畜禽粪污原料。 二、申报要求 (一)已经建设有沼气项目的市场主体不在本次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者须在2019年8月5日上午12:00前,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包括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内的全套资料。 (三)填报时务必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文,将作为不良诚信记录纳入信息库管理。 联系人:周学武 联系方式:134****7099。 安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