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卫生健康局拟设置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杨峰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我局经过资料审查,专家论证,并研究,拟批准其医疗机构设置的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应城康视明眼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应城振兴街3-8号门店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眼科(非手术治疗) 申请设置人:杨峰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卫健局行政审批股联系。 联系人:李华平,电话:0712-3224213,联系地址:应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卫健局窗口。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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