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获中央资金支持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129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此次中央资金的下达,将为我市1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其中市本级3个,包括老澴河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东城区云湖社区建设项目、高新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裕祺片区吴龙湾还建点(二期);孝南区2个,包括熊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朱湖农场2017年垦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孝昌县1个,孝昌县经济开发区牌坊社区张家湾棚户区改造工程;安陆市2个,包括安陆市百安置业有限公司德安府小区建设项目、安陆市西城新区金泉安置区二期项目;应城市3个,包括应城市陈塔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文峰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星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对于城市美化、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今年,我市计划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2746套,基本建成2859套,确保10月底棚改开工率达到100%。截至6月初,我市棚改开工率为87.76%,完成率91.33%。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并对以上项目进行程序性、合规性审核,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早日建成,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