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社局关于拟认定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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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为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确保培训补贴资金的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9〕4号)精神,结合《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号)规定,经学校申请、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实地踏勘、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中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湖北)有限公司为秭归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拔打电话:0717-2888178。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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