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伟鑫的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许伟鑫:
身份证号码:3506241978****5516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平洞村委普托村
你牛蛙养殖场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且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未全部建成即投入养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8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兴环罚字〔2021〕17号),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壹佰肆拾玖元(¥217149.00)的行政处罚。
你于2021年8月3日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已缴纳罚款3万元,余18.7149万元至今未缴,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全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缴纳剩余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壹佰肆拾玖元 。
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卢桂福0772-4772319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206室
邮编:546100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