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区概要:
规划区名称: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
规划实施单位: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710-7336571
电子邮箱:348857920@qq.com
规划区面积:开发区北河以北面积为24.45km2,北河以南面积为10.03km2,园区总面积34.48km2。
规划区概况:
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被省政府批准设立、国家发改委审核的省级开发区,是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函[2006]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等39家开发区的批复》批准全省设立39家开发区之一。
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位于谷城主城区西北部,规划范围为东临汉江、西至石花镇水星台、南起襄渝铁路谷城火车站~石花火车站段,北至汉十高速公路苏盘~三岔路段以南。北河由西向东从中穿过园区,开发区北河以北面积为24.45km2,北河以南面积为10.03km2,园区总面积34.48km2。规划分为近期(2009-2014)、远期(2015-2020)和远景规划(2020至本世纪末)
开发区分区主要以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依托、以谷水路、汉十路、谷三路为纽带,形成“一心五区”的布局结构。开发区城市中心、过山口(胡家井)汽车配件产业园区、三岔路机械加工产业园区、彭家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莫河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临江物流园区。
开发区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三类工业为辅。一类工业主要考虑仓储、物流、电子信息居住、公用设施等基本无污染的劳动力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二类工业主要考虑对居住、公用设施等环境有轻微污染的,以地方传统产业为主,例如汽车配件、高新技术产业等;三类用地主要考虑对环境有污染的,以地方特色产业为主,例如能源、冶炼、蓄电池、新型建材等。规划以专项工业的概念来设置工业小分区,把相辅相成的工业集中一处。
经过多年建设,该区域经济实力和区域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区域发展逐渐成熟。本次***评价将关注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区域环境要素的变化情况,对原环评报告书中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并调整;从区域后续发展规模、产业定位、用地布局、功能布局等方面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并调整原减缓措施或提出新的减缓措施,确保该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民发盛特区A座15楼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187 7157 6925
电子邮件:1084313402@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区域进行现场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
2)在区域自然环境资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对该区域进行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评价,分析区域发展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续开发建设活动对区域内、外可能产生的影响,识别该区域现有的环境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和措施,进而对未实施规划的部分提出合理的规划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
3)根据区域的自然、社会和环境因素,分析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等因子对后续规划发展的支撑条件与限制性因素,以确定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对开发活动强度和规模的可接受能力
4)根据区域后续发展目标和方案,分析确定区域进一步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
5)根据区域大气污染源特征分析,分析区域建设活动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确定影响周边环境的主要因素
6) 以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支撑条件和区域周边功能区划分为基础,结合原规划确定的区域排水方案,并据此进行后续开发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7)分析区域开发建设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续开发活动对区域内、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与原规划环评的预测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并制定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8) 根据区域相关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分析后续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源,并进行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确定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和人群,特别注意区域建设以来现存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影响区域的关系
9)从环境角度论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水资源利用、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布局的合理性;从社会、经济、环境角度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10) 采取在大众媒体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询公众对区域后续开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请公众就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并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1) 区域的开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2) 要保持区域良好的投资环境,区域建设中最重要的环境问题
3) 区域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4) 区域目前的水环境现状
5) 当地空气质量现状
6) 当地声环境现状
7) 区域的开发对水环境影响的最主要因素
8) 区域的开发建设会对你的生活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9) 区域的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10) 区域的建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11) 区域的建设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何
12) 区域的建设对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文教、供水)的影响
13) 区域的建设对社会安定的影响
14) 对区域建设的态度
15) 对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