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一回事
每个公司都有一名法定代表人,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那么,“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究竟是不是一回事,“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它们三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其实,“法人”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人在生物学上指的是有血有肉的自然人。而法人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虚拟“人”。民法典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保宁说,该条的重点是“独立”和“组织”。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实际上是一种组织,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虚拟“人”,所以称法人。这种组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有独立的人格权。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民法典第61条指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汪师傅原是一家公司的焊接工,因为工作导致身体不适要离职,当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承诺对汪师傅进行补偿。结果等汪师傅到公司领钱时,公司却告诉他经理已经换人了,也就是当时签署协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离职了,现在的经理新官不理旧账,之前的协议不作数。
蔡保宁律师强调,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能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这意味着,他能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该活动的后果由法人承担。
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可以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A,也可以是B,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