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率先推出在建工程按套抵押
■记者 朱琼洁
上月底,浙江东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在建工程按套抵押,这也是我市第8家成功办理这方面抵押业务的企业。“有了这项按套抵押的政策,我们企业在银行授信更加方便了,资金压力也有所减轻。”“东禾”财务人员刘女士说。
在建工程抵押,即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有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近两年,市住建局房屋登记人员当起了“推广员”,一有机会就向银行工作人员和企业宣讲“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新政策。
“温州地区受房屋登记信息系统限制,之前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只能按幢设立或解除抵押。”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2013年之前,乐清未办理一件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分析原因,一方面是银行对在建工程抵押政策不熟悉,另一方面是按幢抵押登记后房开公司就不能销售商品房,而销售商品房需先注销抵押登记,不能同时满足房开公司融资和销售的需求。
可乐清的实际情况是,很多房开企业既有融资抵押的需求,又需逐套销售商品房的便利。为了创新服务,满足房开企业的需求,2013年7月,市住建局专门派人去杭州房管局取经,在现有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不能及时改进升级的情况下采用人工输入法,率先在温州地区将按幢设立抵押改为按套设立抵押。
“在建工程按套抵押涉及银行、房开企业两方服务对象。因为这一政策在温州地区算是新生事物,一些银行最初持保守态度,甚至不愿意涉及这方面业务,成为我们推广的主要对象。”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当时恰逢一家外地银行想在乐清开展业务,与北白象一家房开企业一拍即合,成功办理了在建工程按套抵押业务,债权数额为1亿元。这也是温州市第一个成功办理的按套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浙江东禾置业有限公司早在2012年和2013年就开始预售,到了2015年初不少房子已卖出。“在房子开建时,我们企业就以土地使用权办理了抵押登记,于今年2月到期。银行想继续与我们合作,就提出了按套抵押的方案。”刘女士介绍,由于企业对这方面政策业务不熟悉,住建部门派专人负责指导,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很快就成功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温州住建委向其他县市推广了乐清的这一经验做法。这仅是我市住建局在优化服务惠民生活动中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局还推出了“一手交房一手交证”、商品房抵押权立等可取、无休日办公、多证联办、预约服务、司法拍卖房产现房按揭贷款预告登记等一系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