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全面承接交通类业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上层楼
3月22日,区行政审批局由局长邸冰带队,在区交通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交通类行政审批事项协调会,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区行政审批局成立后,由区交通局实施的交通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至我局负责,原单位不再行使审批职能。由于受人员编制、专业技术力量等的限制,为确保审批事项顺利承接,我局以“事项全接、联审联勘”为突破点,与区交通局签订行政审批备忘录,明确双方权责及办理流程,采取直接划转原部门窗口审批工作人员、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调整再造等措施做好承接事项政务服务工作。在区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我局完成交通类审批办件500余件,充分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性,为优化东西湖区投资环境做出巨大贡献。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到位,加快“三办”改革制度推进,确保交通局审批事项“应交必交”,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应进必进”,本次会议针对过渡期后的审批协调工作确定职责划分。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局全面承接,彻底杜绝“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为办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交通局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执法,在审批工作上提供人员技术支持,对重要事项实行联办联审,确保政务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行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做好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开发审批监管数据共享平台,做好审批监管部门衔接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打破信息壁垒,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优质审批服务,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