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殡葬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机构指导现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全面杜绝可能的传染源进入我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机构,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安全,1月29日,区民政局对辖内养老机构、殡葬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中,对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强调防控职责:全区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入住的服务对象不离院外出,不新接收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得接受社会慰问、入院探访。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在院老年人。确因身体原因需外出看病的人员,经批准同意后需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年人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得返院,确需返院的,需进行隔离观察。
殡仪馆指导现场
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中,对各殡仪馆负责人强调防控职责: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对可能影响他人健康的探访人员,拒绝探访。所有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建议逝者家属采取文明低碳健康的方式寄托哀思,提倡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守灵等人员比较聚集的悼念活动,不举办法事,不安排乐队参与悼念活动。举行悼念活动,应告知相关人员佩戴好口罩并尽量减少人数。殡仪馆工作人员要在入口处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逝者因传染病死亡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它形式的丧葬活动,遗体应当立即送至福寿山庄殡仪馆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