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2015年,县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厅、市局纪检组、监察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会议以及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围绕今年全县环保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查、监督职能,为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查办案件工作
1、做好信访“三情”工作,按月报送信访情况排查、社情分析研判、处置矛盾纠纷情况。提高信访件办理质效,按期优质办结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努力控减越级访。
2、配合县纪委审理室做好提级审理工作,搞好案件审理助辩,做好已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3、每月按时向县纪委案管室报送案件线索,无瞒报、漏报行为。
二、党风政风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强化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等规定落实,确保本系统年度无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3、结合部门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本系统无重大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抓好本系统私设“小金库”、公务用车以及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等问题专项治理,无严重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5、组织中层正职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抓好相关人员任期、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率达100%。
6、做好本部门负责人走进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工作,按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
7、精心组织开展本系统“三服务满意部门”、 “三服务满意执法大队(单位)”、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
三、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
1、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认真做好优化环境、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抓好各项举措的落实,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
3、抓好《宝应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的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力争全年立项监督不少于3项;配合做好县立项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4、抓好“三位一体”效能监察工作,全年至少选择1个重大项目开展立项监察;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执法监察,全年立项不少于2项。
5、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和“三直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四、宣传教育工作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对照日”和“岗位廉政教育日”活动。
2、进一步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市级以上宣传用稿不少于5篇。
五、综合工作
1、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制度备案、评估、清理、修订机制,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成并上报县纪委1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文章;同时,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及时申报创新课题。
3、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4、定期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其中,全年被“荷乡清风”廉政网站采用和转报上级纪委不少于4篇。
5、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