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大蒋麻辣烫店小吃项目环保审批公示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宝应大蒋麻辣烫店小吃项目进行环保审批,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位于宝应县叶挺路42号底层门市西向东第五间,项目总营业面积约57.48平方米,总投资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1万元,主要经营麻辣烫小吃项目。整个小吃店布局为:一楼为5张4人桌、吧台,操作间。主要设备有1台双眼液化气灶,1台抽油烟机,1台空调,燃料为液化气。年经营360天,营业时间为12:00—21:00。
二、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概述
⑴废水:主要是厨房操作间产生的餐饮废水,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
⑵废气:主要是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
⑶噪声:主要是抽油烟机和空调室外机。
⑷固废:主要是餐饮生活垃圾。
三、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⑴废水治理措施
餐饮废水通过筛网过滤、隔油池处理后,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经城区的污水管道全部汇入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⑵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厨房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入地下隔油池排放。
⑶噪声治理措施
空调和抽油烟机管道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厨房操作间位于一楼东侧,厨房不设窗口,项目不含中餐制售,不得露天烧烤;同时,在营业过程中不使用音响设备。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⑷固废治理措施
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统一清运,负责处理,不外排。
四、执行标准:
⑴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接管)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污染指标 | pH | COD | BOD5 | SS |
数值 | 6-9 | 500 | 300 | 400 |
⑵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
规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最高充许排放浓度(mg/m3) | 2.0 |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75 | 85 |
⑶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2 | 60 | 50 |
五、项目审批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三产”行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可行,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审批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构名称:宝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0514-8825753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该项目周围居民及相邻业主。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如果有对宝应大蒋麻辣烫店小吃项目建设有看法和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bxzfwk@163.com;
⑵以来函或信件方式寄至:宝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⑶以来电方式,联系电话:0514-88257539。
所提建设性意见和看法的公众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以便与您及时交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局就该项目审批向周围公众征求有关建议和要求。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