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9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补齐“四个短板”、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16180件,同比上升16.3%,结案率86.96%,同比上升3.24个百分点,共有53个集体、36名个人荣获国家和省级表彰。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建立一案一台账管理模式,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组织“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活动,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19721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完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畅通“僵尸企业”处置“绿色通道”,“辉山乳业”“兴隆集团”破产重整有序推进,“北方重工”“沈阳机床”破产重整圆满完成;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审结破产案件206件、知识产权案件1329件,推动改革创新。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涉及1.1亿资金、677名受害人的“车房贷”特大网络金融诈骗案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电信诈骗案件181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发布《涉银行商事审判白皮书(2014—2018年)》,妥善审理银行贷款、保险、证券、票据等金融案件及民间借贷纠纷33233件;充分发挥司法对市场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公司、合同、投资及市场竞争等案件108514件,“正通燃气”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政法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及杀人、抢劫、涉毒等犯罪活动,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451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3件437人,及时审理和集中宣判了“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谭氏宗族恶势力犯罪案”“垄断某大型水果批发市场卢金海黑社会组织犯罪案”等73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保障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2013-2019)》,审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辽宁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金允坤受贿等贪污、贿赂案件121件。依法保障人权,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55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5975件。深入总结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发布《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9件,决定赔偿115.8万元。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审结涉民生案件31192件,其中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67件。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果,保持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高压态势,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46206人次,限制消费61599人,拘留614人,罚款89万元,移送追究拒执罪55人;完善执行工作监管机制,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探索执行事务集约化,12家基层法院成立执行事务中心,开展“一站式”对外服务。全市法院执结案件76052件,执行到位金额123.55亿元。
(三)强力推进“两项建设”,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制定《沈阳市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诉前解纷联动机制和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95个区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建立联动调解机制;66个街道、491个社区、72个司法所、687个行政村、2466名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6842件。积极建设集约高效、智慧精准、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一站式”服务向“一键式”服务转变,实现了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目标。全市法院立案325560件,当场立案率98%。
(四)坚持公正高效阳光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统筹推进审判团队建设与内设机构改革,落实职务序列改革,实行员额法官负责制,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深化司法公开年”活动,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274063份,直播庭审29896次,同比分别上升33%和34.7%。2019年,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9.3%,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305件,同比增加28件,市法院和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改发率同比分别下降5.1和0.7个百分点,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均呈持续向好态势。
(五)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协“一号重点建议”“0109号提案”办理工作,主动通报工作进展、听取和落实意见建议,33件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期限高质量办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司法政策制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及明查暗访法院工作851人次,走访代表委员1300余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43件,改判6件,采纳检察建议89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4107件。支持律师依法履职,签发律师调查令2323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自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4370个,市法院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
(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官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各级各类培训3495人次,两级法院8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和全省法院参考性案例,258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奖励。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接受市委巡察,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20项问题”对照查摆、建章立制,制定实施《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和《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发现整改问题3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法院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提升政治站位,突出执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在强化党的领导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认真落实中发37号文件和省、市实施方案,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民营经济保护力度,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完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依法审理涉及脱贫攻坚案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三大攻坚战”;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涉外司法服务水平,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持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两项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持续开展“深化司法公开年”活动,推进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四是在坚持改革创新上持续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水平,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五是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持续用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创新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大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法治思维、社会沟通、群众工作和科技应用能力。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鼓励支持干警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