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4月26日,清镇市组织多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了确保《条例》全面有效执行,扎实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健全法制轨道、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工资保障、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清镇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清镇市住建、交通、水务、教育、总工会等部门在项目施工工地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及农民工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摘要及相关资料,各有关部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政策解答,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设立劳动维权现场办公点,现场气氛活跃,宣传效果良好,深受劳动者赞誉。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各乡镇社区、机关单位按照要求同步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学习,各建筑工地悬挂标语,会同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员组织宣传《条例》,并在维权公示栏分期刊登《条例》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