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节日食品安全工作
1月5日,从市食安委办了解到,根据***食安办及省食安委办通知,我市就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市场执法检查。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突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加强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元宵汤圆、火锅食品、速冻食品、民俗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薄弱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米面粮油等大宗应节食品的监管,坚决防止食品企业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不达标食品流入节日市场;加强对庙会灯会、农村集市等临时餐饮业态,及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深入机场、火车站、水运码头、汽车客运站及周边区域,严密排查食品供应销售、餐饮单位,切实加强旅客集中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公布值班举报电话;对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对于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