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本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街道、镇)复验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控【2009】14号)的要求,普陀区环保局于2009年2月-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并于2009年10月16日,顺利通过了市环保局的验收。
一、领导重视,亲自抓
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局长室的高度重视。我局成立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海威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这项工作。他要求在思想上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在工作的落实上要抓早、抓紧、抓实。
二、有序推进,重整改
1、2月我局召开了由局长室、污染控制科、监督管理科、监察支队和监测站负责人以及各街道、镇环保监督员参加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第一次专题会议,传达了沪环保控【2009】14号文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精神,要求各与会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方案,并加强沟通,有序开展工作。
2、3月我局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第二次专题会议,确定了环境噪声监测方案、部署了对噪声排放超标单位的督促整改工作。明确了由各街道、镇环保监督员带队,协助区环境监测站共同完成固定源监测工作;监察支队负责督促噪声排放超标单位整改。
3、4月-6月,区环境监察支队对环境噪声监测数据显示超标的20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并提出限期治理要求,责令整改。这20家单位按照整改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超标噪声源进行了隔声、吸声、更新改造等综合治理。经监测,这20家的整改达标排放率达到了95%。
三、部门协作,见成效
在这次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中,区公安分局和区市政工程管理署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区交警支队进行了多次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行动,使机动车鸣号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区市政工程管理署在沪宁高速入城段及真北路环岛路段安装了隔声屏障,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自身工作特色,加强和各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噪声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复验成果,确保噪声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